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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事项名称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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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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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设定依据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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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《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》国发(2007)24号  
            《廉租住房保障办法》建设部令第162号 
            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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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申请条件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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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申请补贴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:  
            1、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3平米以下;  
            2、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;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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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办理材料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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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家庭人均住房情况证明、家庭低收入证明、社区证明、当地政府(乡、镇)证明。 
            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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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办理地点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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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永修县房管局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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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办理时间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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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每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8:30-12:00;下午2:30-5:30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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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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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0792-3226170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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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办理流程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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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社区领取补贴申请表——填写后送交社区审核——社区核定公示后无异议——报送当地政府(乡、镇)审核、核定、公示——报县(区)房产主管部门审核——房产主管部门与民政、财政部门联合审核,公示后无异议——核定,纳入保障范围 
            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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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表格下载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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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 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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