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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1、招标事项的核准申请报告; 
            2、资金来源证明; 
            3.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一式一份; 
            4.加盖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单位印章的招标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; 
            5. 招标人拟邀请招标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; 
            6.申请自行招标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: 
               (1)项目法人营业执照、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; 
               (2)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; 
               (3)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; 
               (4)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; 
               (5)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、评标报告和招标投标报告,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; 
               (6)其他材料。 
            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,招标人确需通过招标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确定勘察、设计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,应当在前款规定的书面材料中说明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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