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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事项名称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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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企业投资项目(备案)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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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设定依据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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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1、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》(国发[2004]20号); 
            2、《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》(省政府第146号令); 
            3、《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和备案通知书的通知》 (赣发改投资字[2006]549号); 
            4、《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<九江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>的通知》(九府发[2006]40号)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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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申请条件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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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1、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实行核准制范围以外的所有项目(不包括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国务院、省政府、市政府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)。 
            2、材料齐全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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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办理材料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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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1、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; 
            2、项目名称; 
            3、建设性质; 
            4、建设地点; 
            5、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; 
            6、总投资和资金来源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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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办理地点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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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县发改委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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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办理时间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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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每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8:30-12:00;下午2:30-5:30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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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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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07923233149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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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办理流程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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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该许可事项由县发改委窗口受理。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,受理后转交相关业务股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,相关业务股室根据审查情况提交审批审批意见报委领导审批。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项目备案通知文件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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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表格下载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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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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